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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机强某某弃车逃逸...发生事故后,逃逸是最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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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4 16: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内蒙古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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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案情某日13点左右,在土右旗敕勒川大街与大东街交叉路口处,张某与强某某驾驶车辆两车发生碰撞后,强某某所驾车辆驶向道路东侧,车身左侧与李某某所驾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李某某受伤,肇事司机强某某弃车逃逸...[table][tr][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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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机动车成了很多人必不可少的出行工具但车不是每个人想开就可以开的
法律规定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可是有的人依然无视法律
经查,张某与强某某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在当天的行驶过程中,强某某驾驶报废车辆在信号灯为红灯状态时驶入路口由南向北直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table][tr][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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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谁都不愿意发生一旦发生要勇于承担责任千万不可一错再错,选择逃逸...令人遗憾的是8天后电动车驾驶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那么,他将面临什么样的后果?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会比逃逸的罪责更严重吗?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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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违法行为终究逃不了法律的制裁做为驾驶员在行车之前应该“三省吾身”遵法守规明礼
春运安全连万家出行平安你我他!与大鹿一起从我做起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包头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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