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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商业兴起后,越来越多的商贩和手工业者在包头经商,来自不同职业、不同区域的商贩和手工业者以互帮互助或者行业约束为目的,慢慢形成了大大小小许多不同的团体。随着包头旅蒙商种类的不断增多和包头商贸活动的发展,包头旅蒙商逐渐形成了自己的行帮组织。
包头最早的旅蒙商组织随着旅蒙商的到来便开始建立,早期的旅蒙商组织也就是“社”,大都是只具有同乡会的性质而不分行业,是一种同乡内部互相给予帮助的组织,早期的“河曲社”、“代州社”、“交文社”、“祈太社”、“云朔社”等都是同乡社团。
商业发展之后,一部分同乡社逐渐演变成以同乡关系组织起来的带有封建宗法性质的行会组织,之所以能以同乡的关系组成行会组织,这是因为当时来自同一地域的旅蒙商大多从事同一职业,来包头的旅蒙商也是如此。另一部分仍然以同乡社的形式与工商业组织的行、社同时存在,各司其务,如直鲁豫同乡会、山阴同乡会、晋北同乡会等。乾隆时期,“社”的组织趋于完善,根据各商号经营行业的种类,分别有“九行”、“十六社”。
除九行十六社之外,包头还有有一些“社”的组织,如绒毛社、马王社、马王坨社、保安社、公义社、柳制社、麻绳社、净发社、永胜社、药王社等,它们不同于“九行十六社”中的社,不属于大行的管辖,后来也有一些合并进入九行十六社。这些社设有自己的社首、社规、社址,有的社还规定入社须有一定的资本方可。这些行业社团组织虽然带有一定的封建宗法性质和行会色彩,但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保护外来旅蒙商的商业经济利益,繁荣经济,促进生产发展,保护行业正常发展,减少纠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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