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公安处刑警支队支队长彭刚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十佳法治人物”
包头公安处刑警支队支队长彭刚荣获“内蒙古自治区十佳法治人物”。12月4日全国法治宣传日,一年一度的内蒙古自治区“十大法治事件暨十佳法治人物”评选在内蒙古电视台演播大厅揭晓,揭晓晚会在内蒙古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同步播出。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包头公安处刑警支队支队长彭刚凭借多次破获重大刑事案件的骄人业绩,荣获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十佳法治人物”,并第一位上台领奖。
自2012年以来,彭刚带领的刑警支队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66起(特大案件34起,重大案件331起)。其中,侦破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4起,侦破全国打拐专项行动挂牌督办案件1起(解救被拐卖妇女14人,其中缅甸籍11人)。
他一身凛然的正气如同一柄刑警利剑,直击罪恶、斩除奸邪。正如大会颁奖词所述:“选择了做警察,就是选择了奉献。每一个直面凶险的瞬间,每一次挺身而出的关头,你都会选择义无反顾。违法者虽远必诛,行凶者虽难必征,千里铁路线,你是移动的守护神。岗位在流动,职责,却不可动摇!
来源:包头60秒 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目光所至皆为华夏,五星闪耀皆为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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