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与物业的权利
我们是青山区5号街坊38栋的业主,居住者绝大部分是老人,工资普遍不高,原来没有物业管理,每月只收卫生费和亮灯费,去年5号街坊换了物业公司,没有和我们业主商量,管理方面也没有任何改善,就是强制在我们的出口安了一个门(后加锁禁止通行),强迫业主交物业费。不交就不給开门牌,这样给我们造成非常的不方便。请问有关领导这种做法合理吗?我党和各级政府不是为人民服务吗,他们办的事不和民心政府管不管?另外来讲是业主聘物业呢还是物业是黑社会强制业主交钱呢?敬请有关领导调查答复。谢谢! 我在有问必答栏目问了可是没有人答是咋回事?如果不答就把这一项改了吧! 你可以去住建局投诉他们,这种属于不作为吧,收了物业费结果没有相应的服务 快看!房主与物业的权利! 你可以去住建局投诉他们,这种属于不作为吧,收了物业费结果没有相应的服务 房主与物业的权利!收物业弗要和老人们商量少收因工资都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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